12月26日,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發布公示,擬認定6家單位為省級旅游度假區、6家單位為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。
依據相關管理辦法,在創建主體申報、州市初審推薦的基礎上,省文化和旅游廳審核材料、實地驗收并評定,保山市騰沖市東山國家康養度假區與龍陵縣邦臘掌旅游度假區、紅河州彌勒市東風韻旅游度假區、文山州廣南縣壩美旅游度假區、大理州洱源縣溫泉旅游度假區、迪慶州維西縣塔城旅游度假區等6家單位,達到省級旅游度假區標準要求,擬被認定為省級旅游度假區;昭通市水富市,曲靖市麒麟區、馬龍區,保山市隆陽區,紅河州蒙自市、開遠市等6家單位達到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標準要求,擬被認定為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。(記者 楊艷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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